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月7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,四川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第三批取消、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审核。12月27日,省政府下发了《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,决定第三批取消、下放43项行政审批项目。其中,有3项涉林审批项目在本次清理决定中,由省林业厅下放给市(州)林业部门行使。
一是2011年保留项目第246项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特定活动审批的1个子项: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、教学实习、科学考察、拍摄影片、登山等活动审批。二是2011年保留项目第249项林木采伐许可的5个子项:1、市(州)以上所属的国有单位林木采伐许可;2、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;3、自然灾害危害林木采伐许可;4、未设立经营机构的国有林木采伐许可;5、天然林、防护林、非国有的特种用途林抚育和更新性质等的采伐许可。
三是2011年保留项目第252项外国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进行野外考察、标本采集或拍摄电影、录像审批的3个子项:1、野外考察审批;2、拍摄电影审批;3、录像审批。(刘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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